安龍5.7萬名困難群眾享受“陽光低!
安龍5.7萬名困難群眾享受“陽光低!
今年2月至10月上旬,安龍縣累計下撥2010年第一至第三季度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2167.45萬元到德臥、坡腳等16個鄉(xiāng)鎮(zhèn)及縣慢性病醫(yī)院,全縣23878戶57746名農村困難群眾享受“陽光低保”,比上年增加6146戶19101人,人均受益低保金375.34元。
今年初以來,安龍縣民政部門根據2009年第四季度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發(fā)放情況,采取多種有效措施,多次進村入戶對農村特困群眾進行排查摸底登記,采取“以家庭收入核算為主,群眾民主評議為輔”相結合的方法確定低保對象,按照“公開、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則,評選低保對象,防止優(yōu)親厚友、徇私舞弊,將符合供養(yǎng)條件的57746名困難群眾納入救助范圍,實現真正意義上的“陽光低!;對家庭收入增加后不再符合低保條件對象的及時辦理“退!笔掷m(xù),要求核查人員在核查申報對象家庭收入時做到準確、真實、合理、科學,實行動態(tài)管理下的“應保盡保”和“分類施!,有效防止低保對象“只進不出、虛報冒領”等現象。
面對百年不遇的特大旱災,安龍縣按照“先生活、后生產”的原則,對4723戶10303名鰥寡孤獨、老弱病殘、單家獨戶、留守兒童等特殊弱勢群體建立臺賬,實行“一包一、一對一、一幫一”責任到人,定點定時送水,確保弱勢群眾有水喝、有飯吃。民政部門按照“橫到邊、縱到底”的要求,通過全面調查核實,層層嚴格把關審核審批,所有申報程序實行陽光操作,目前,全縣共有23878戶57746名困難群眾納入農村低保范圍進行救助。在資金發(fā)放過程中,鄉(xiāng)鎮(zhèn)財政所與民政辦、農村信用社密切配合,嚴肅工作紀律,加強資金使用管理,確保?顚S。對老弱病殘、行走不變的低保對象,由民政辦到農村信用社代領低保金送到低保對象手中,不得以慰問金形式發(fā)放或預留資金。 (吳古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