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真格!興義交警開出首張行人違反交通信號燈罰單!
為進一步規(guī)范城區(qū)道路交通秩序,有效凈化城區(qū)道路通行環(huán)境,近日黔西南州公安局下發(fā)《關于行人過街不走斑馬線和機動車不禮讓斑馬線違法行為處罰的公告》,讓廣大交通參與者的文明素養(yǎng),倡導文明交通理念。
11月16日上午,一名行人無視紅燈,直接通過斑馬線,興義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城區(qū)三中隊執(zhí)勤民警對行人違反交通信號燈開出首張罰單,依法對該行人處以五元的罰款。
興義公安交警提示:《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2條規(guī)定,行人通過路口或橫過道路,應當走人行橫道或過街設施;通過有交通信號燈的人行橫道,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的指示通行;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和人行橫道的路口,或者在沒有過街設施的路段橫過道路,應當確認安全后通行。
關于行人過街不走斑馬線和機動車不禮讓斑馬線違法行為處罰的公告
為進一步提高廣大交通參與者文明交通素養(yǎng),確保行人通過人行橫道線(俗稱斑馬線)優(yōu)先和安全通行,黔西南州公安機關將在各縣(市、區(qū))城區(qū)路段對行人過街不走斑馬線、機動車不禮讓斑馬線違法行為依法嚴格查處,并采用電子監(jiān)控設備對機動車不禮讓斑馬線違法行為進行攝錄處罰。2018年11月12日起對行人過街不走斑馬線進行現(xiàn)場處罰、對機動車不禮讓班馬線違法行為進行自動抓拍處罰。具體處罰標準如下:
(一)行人過街不走斑馬線的處罰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條之規(guī)定: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過道路,應當走人行橫道或者過街設施;通過有交通信號燈的人行橫道,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吨腥A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五條之規(guī)定:行人橫過機動車道,應當從行人過街設施通過;沒有行人過街設施的應當從人行橫道通過。
處罰標準:行人橫過道路未走人行橫道的,處5元罰款。
(二)機動車不禮讓斑馬線的處罰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之規(guī)定: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
處罰標準:1、機動車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處以罰款100元,記3分;2、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未避讓的處以罰款100元,記3分。
其中不予處罰的情形有:行人走上斑馬線,機動車停車讓行后,如行人站立不走,機動車駕駛人要搖下車窗伸手示意2-3次讓行人通過,如果行人依然站立不走,機動車可通過人行橫道,此情形不予處罰。
此外,市民也可以通過微信搜索公眾號“黔西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隊″進行違法舉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實后將依法進行處罰。
特此公告
黔西南州公安局
2018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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